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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投訴指引
一、當事人對本省各級公安交警部門及交通警察的下列行為,可以向該公安交警部門所在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投訴,也可向上一級公安交警部門投訴;認為有必要的,可以進行網上投訴: (一)亂罰款、亂收費、亂扣車、亂扣證; (二)不公正處理交通事故的; (三)為不符合法定條件的機動車發放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誌的; (四)為不符合駕駛許可條件、未經考試或者考試不合格人員發放機動車駕駛證的; (五)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的; (六)不履行法定職責的; (七)其他違法亂紀行為。 二、當事人進行網上投訴,應當提供案件簡單情況,包括案件發生時間、地點、執法單位、當事人姓名、簡單案情、本人訴求和聯繫方式。 三、當事人網上投訴套牌車,應當提供車牌號碼、車輛類型、車主姓名、違法時間、違法地及聯繫方式,也可以直接將資料寄違法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四、網上投訴按照下列程式處理: (一)三日內進行初步處理,可以直接答覆的,及時在網上答覆; (二)需要進行調查的,依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十五日內轉送有權處理的機關在規定期限內查復當事人。
網上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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