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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過了兩年是否要處罰?
發佈時間: 2005-12-01 14:51:40 文章作者: 文章來源:
問:
2003年2月的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現在年審時才發現,再處罰合適嗎?
答:
《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九條規定,違法行為在二年內未被發現的,不再給予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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