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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違章後郵局代交罰款手續如何?
發佈時間: 2005-12-01 15:17:52 文章作者: 文章來源:

問:請問違章罰款在郵局怎樣交款?怎樣辦理手續?需要何文件?

答:在廣東省內交通違法並取得《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處罰決定書》或《公安交通管理簡易程式處罰決定書》的交通違法當事人,委託郵政繳納罰款在200元以下,並在繳納罰款有效期內;

具體辦理程式:1、交通違法當事人持處罰決定書到廣東省內任一郵政營業網點匯款(交通罰款和服務費)至交通違法地郵政局交通違法處理代辦中心。2、當事人交通違法地郵政局交通違法處理代辦中心收到匯款後,編制代辦交通違法處理清單並加蓋本單位印鑒,憑此清單到銀行代交違法罰款,銀行按清單上註明的匯款日期為繳納罰款的日期。交通違法當事人在繳納罰款有效期內委託郵政部門繳納罰款的,不計收滯納金。3、郵政部門將已繳納罰款的資訊反饋給交警部門,由交警部門消除交通違法當事人的交通違法處理記錄。4、當事人交通違法地郵政局代辦交通違法處理中心將罰款收據以特快專遞的方式寄遞給交通違法當事人。但持《交通技術監控記錄的違法行為通知書》暫不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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