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的駕駛執照是2003年1月14日領證的,在副證審驗出說明:審驗合格至2005年2月有效,請問那我今年要年審嗎?
答:自2004年5月1日起駕駛證就不用年審了,超過駕駛證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換證和年齡在60周歲以上或者持有大型客車(A1)、牽引車(A2)、城市公交車(A3)、中型客車(B1)、大型貨車(B2)、無軌電車(N)、有軌電車準駕車型(P)的機動車駕駛人一年內未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的駕駛證予以登出,不在以上範圍的6年提交一次身體條件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