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在未經車管部門批准而擅自更換了發動機,而且換下來的舊發動機現已損壞(發動機號碼與發動機已分離),請問能否補辦相關的手續?
答:按照新法規定,請持身份證、機動車登記證書、行駛證、購買發動機發票、安檢報告,到車管所填變更表,並要辦理驗車等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