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恢復受理新辦香港入出內地私家車
從皇崗口岸出入境的通告
經省人民政府批准,決定從2006年12月8日起,恢復受理新申請通行皇崗口岸的香港入出內地私家(含內地出港商務車),仍按目前的審批條件執行。
特此通告。
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
二00六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