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服務條款的確認和接納
會員服務涉及到的各項業務查詢資訊的所有權以及相關軟體的知識產權歸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所有。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所提供的服務按照“政府上網工程”相關文件嚴格執行。本服務條款的效力範圍及於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的一切資訊發佈和服務,用戶在享受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任何單項服務時,應當受本服務條款的約束。用戶通過進入註冊程式並點擊“我接受”的按鈕,即表示用戶與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已達成協定,自願接受本服務條款的所有內容。
2、服務簡介
考慮到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會員服務的重要性,用戶同意:
(1)提供及時、詳盡及準確的個人資料。
(2)不斷更新註冊資料,符合及時、詳盡準確的要求。所有原始鍵入的資料將引用為註冊資料。
另外,用戶可授權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向第三方透露其註冊資料,否則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不能公開用戶的姓名、住址、出件地址、電子郵箱、帳號。除非:
(1)用戶要求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通過電子郵件服務透露這些資訊。
(2)相應的法律、法規要求及程式服務需要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提供用戶的個人資料。
如果用戶提供的資料不準確,不真實,不合法有效,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保留結束用戶使用會員各項服務的權利。用戶在享用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各項服務的同時,同意接受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提供的各類資訊服務。
3、服務條款的修改
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有權在必要時修改本服務條款以及各單項服務的相關條款。用戶在享受單項服務時,應當及時查閱了解修改的內容,並自覺遵守本服務條款以及該單項服務的相關條款。
4、服務修訂
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保留隨時修改或中斷服務而不需通知用戶的權利。用戶接受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行使修改或中斷服務的權利,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不需對用戶或第三方負責。
5、用戶隱私制度
尊重用戶個人隱私是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的一項基本政策。所以,作為對以上第二點個人註冊資料分析的補充,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一定不會公開、修改或透露用戶的註冊資料及保存在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各項服務中的非公開內容,除非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在誠信的基礎上認為透露這些資訊在以下幾種情況是必要的:
(1)遵守有關法律規定,包括在國家有關機關查詢時,提供用戶在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的網頁上發佈的資訊內容及其發佈時間、互聯網地址或者域名。
(2)保持維護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的知識產權和其他重要權利。
(3)在緊急情況下竭力維護用戶個人和社會大眾的隱私安全。
(4)根據本條款相關規定或者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認為必要的其他情況下。
6、會員義務
用戶單獨承擔發佈內容的責任。用戶對服務的使用是根據所有適用於服務的地方法律、國家法律和國際法律標準的。用戶承諾:
(1)在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的網頁上發佈資訊或者利用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的服務時必須符合中國有關法規(部分法規請見附錄),不得在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的網頁上或者利用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的服務製作、複製、發佈、傳播以下資訊:
(a)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b) 危害國家安全,洩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
(c) 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d) 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e) 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f) 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g) 散佈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h) 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i) 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2)在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的網頁上發佈資訊或者利用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的服務時還必須符合其他有關國家和地區的法律規定以及國際法的有關規定。
(3)不利用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的服務從事以下活動:
(a) 未經允許,進入電腦資訊網路或者使用電腦資訊網路資源的;
(b) 未經允許,對電腦資訊網路功能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c) 未經允許,對進入電腦資訊網路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式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d) 故意製作、傳播電腦病毒等破壞性程式的;
(e) 其他危害電腦資訊網路安全的行為。
(4)不以任何方式干擾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的服務。
(5)遵守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的所有其他規定和程式。
用戶須對自己在使用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服務過程中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若用戶的行為不符合以上提到的服務條款,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將作出獨立判斷立即取消用戶服務帳號。
7、會員權益
免費享受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提供的所有服務;
免費獲取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提供的相關服務郵件;
及時獲取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的各項最新服務通知;
優先享受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的各項最新服務;
8、結束服務
用戶或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可隨時根據實際情況中斷服務。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有權單方不經通知終止向用戶提供某一項或多項服務;用戶有權單方不經通知終止接受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的服務。
結束用戶服務後,用戶使用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服務的權利立即終止。從那時起,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不再對用戶承擔任何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