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機動車駕駛人滿分考試
辦事所需資料 (一)機動車駕駛人身份證明及複印件; (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接受教育考試的憑證。
辦事流程 受理崗(預約科目一考試)→考試崗(科目一成績錄入)→受理崗(預約科目三考試)→考試崗(科目三成績錄入)→檔案崗(復核)→領導崗(審核)→檔案崗(清分歸檔)→受理崗(發考試合格憑證)。
辦事期限 (一)機動車駕駛人接受教育後,車輛管理所應當在20日內對其進行科目一考試;需進行科目三考試的,車輛管理所應當在科目一考試合格後10日內對其進行科目三考試。 (二)所需考試的科目合格後,3個工作內清除記分分值及發回機動車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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