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二、涉及港澳車業務收費標準
根據國家計委、財政部“計價格〔1994〕783號”,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發改價格〔2004〕2831號”和省物價局“粵價〔1998〕330號”、“粵價函〔2007〕382號”、“粵價函〔2007〕198號”等規定,涉及港澳車業務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人民幣)摘錄公佈如下:
收費項目 計算單位 收費標準
汽車反光牌 一副 100元
單獨補發號牌專用固封裝置 一個 1元
機動車行駛證(含補發、換發) 一本 15元
批文 一套 240元
補發IC卡 一個 1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