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新成立的專業運輸公司備案
(一)辦事資料(未註明複印件的資料需提交原件核對)
1、廣東省內新成立的專業貨物運輸公司備案所須資料:
(1)廣東省政府批准文件;
(2)廣東省外經貿廳批准文件;
(3)《中華人民共和國臺港澳僑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內地出入港澳地區運輸企業除外);
(4)《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5)港(澳)方與內地簽定的《合同》(合同中必須註明雙方詳細聯繫電話、聯繫人和聯繫地址);
(6)粵港入出境的貨運公司須提交廣東省財政廳出具的《粵港直通車指標費專用收據》。
2、其他省(直轄市、自治區)新成立的專業貨物運輸公司備案所須資料:
(1)廣東省政府或廣東省外經貿廳指標分配文件;
(2)廣東省外經貿廳批准文件;
(3)《中華人民共和國臺港澳僑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內地出入港澳地區運輸企業除外);
(4)《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5)港(澳)方與內地簽定的《合同》(合同中必須註明雙方詳細聯繫電話及聯繫地址);
(6)在廣東省內攬運貨物的,需提交廣東省外經貿廳批准文件及廣東省財政廳出具的《粵港直通車指標費專用收據》。
3、廣東省內專業貨物運輸公司車輛批文延期備案所須資料:
(1)廣東省外經貿廳批准文件;
(2)粵港入出境的貨運公司須提交廣東省財政廳出具的《粵港直通車指標費專用收據》。
4、其他省(直轄市、自治區)專業貨物運輸公司車輛批文延期備案所須資料:
(1)廣東省外經貿廳批准文件;
(2)在廣東省境內攬運貨物的,需提交廣東省財政廳出具的《粵港直通車指標費專用收據》。
5、廣東省內新成立的專業客運公司備案所須資料:
(1)廣東省政府車輛指標分配文件;
(2)廣東省外經貿廳批准文件;
(3)《中華人民共和國臺港澳僑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內地出入港澳地區運輸企業除外);
(4)《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5)港(澳)方與內地簽定的《合同》(合同中必須注名雙方詳細聯繫電話及聯繫地址);
6、其他省(直轄市、自治區)新成立的專業客運公司備案所須資料:
(1)廣東省政府或廣東省外經貿廳車輛指標分配文件;
(2)廣東省外經貿廳批准文件;
(3)《中華人民共和國臺港澳僑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內地出入港澳地區運輸企業除外);
(4)《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5)港(澳)方與內地簽定的《合同》(合同中必須註明雙方詳細聯繫電話及聯繫地址)。
7、廣東省內專業客運公司車輛批文延期備案所須資料:
(1)廣東省外經貿廳批准文件。
8、其他省(直轄市、自治區)專業客運公司車輛批文延期備案所須資料:
(1)廣東省外經貿廳批准文件。
(二)辦事期限
在受理後1個工作日內完成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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