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自貨自運廠車(貨車)入出內地行駛牌證登記
(一)辦事資料(未註明複印件的資料需提交原件核對)
1、《粵港澳機動車往來及駕駛人駕車申請書》;
2、廣東省外經貿廳、廣州市外經貿局或深圳市貿易工業局批准文件;《外商投資企業粵、港、澳自貨自運廠車審批表》或《“三來一補”企業粵、港、澳自貨自運廠車審批表》
3、《中華人民共和國臺港澳僑投資企業批准證書》、《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或《廣東省對外來料加工特準營業證》;
4、商戶屬香港公司的,提交該公司中文版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商業登記署《商業登記證》,其中屬香港有限公司的,還須提供香港公司註冊處《公司註冊證書》;屬澳門公司的,提交該公司中文版的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商業及動產登記局《證明》;屬國外公司的,提交該公司在國外的公司註冊證書並經省內公證處翻譯的中文翻譯本;屬個人的,提交個人的身份證件,港澳居民並提交《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台灣居民提交《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臺胞證),外國公民提交《護照》並經省內公證處翻譯的中文翻譯本;
5、《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6、《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車輛登記文件》或《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商業及動產登記局/所有權登記憑證/汽車》;(複印件)
7、駕駛員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澳門居民身份證》(複印件)、《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複印件)、《港澳居民來往地通行證》(回鄉證);(複印件);
8、車輛角度為前方左側45度、尺寸為88mm×60mm的彩色照片1張,駕駛員近期正面免冠紅底大1寸的彩色照片1張。
(二)辦事期限
在4個工作日內辦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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