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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內地商務車入出港澳行駛牌證登記
發佈時間: 2006-08-30 19:15:23 文章作者: 文章來源:

六、內地商務車入出港澳行駛牌證登記

(一)辦事條件

凡註冊資本達5000萬元以上、年銷售額達5000萬元以上、資產總額達5000萬元以上和職工總數達500人以上的國有企業、集體企業、民營企業,可以申請辦理1輛內地商務車入出港澳行駛牌證。

(二)辦事規定

1、審核其職工人數時按本企業實際職工人數計算,不計算其屬下企業的職工人數。

2、通行口岸由申請人自由選擇。每月按照申辦企業得分(企業得分=100+超出註冊資本標準的差額×1+超出年銷售額標準的差額×1+超出資產總額標準的差額×1+超出職工總數標準的差額×1%)高低順序排隊審批。

3、內地商務車入出港澳行駛牌證不予增辦。鑒於外資企業、三來一補企業已享受辦理港澳私人小汽車入出內地行駛牌證政策,不予辦理內地商務車入出港澳行駛牌證。此外,已辦理出港公務車的企業不再辦理內地商務車入出港澳行駛牌證。

(三)辦事資料(未註明複印件需提交原件核對)

1、企業的書面申請;

2、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證明(證明企業繳納社保金人數)及最近社保繳費清單;

3、《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合夥企業營業執照》;

4、最近一年度《審計報告》;

5、《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行駛證》;

6、駕駛員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複印件);

7、車輛角度為前進方向左側45度、尺寸為88mm×60mm的彩色照片1張,駕駛員近期正面免冠紅底大1寸的彩色照片1張。

8、《粵港澳機動車往來及駕駛人駕車申請》。

(四)辦事期限

按指標輪侯進行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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