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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入出內地(港澳)行駛牌證延期登記
發佈時間: 2006-08-30 19:16:18 文章作者: 文章來源:

八、入出內地(港澳)行駛牌證延期登記

(一)辦事資料(未註明複印件需提交原件核對)

1、私人小汽車、公務車、出港商務車、自貨自運廠車入出內地(港澳)行駛牌證延期。

1)商號的書面申請。

2)《粵港澳機動車輛往來及駕駛員駕車批准通知書》(內地承辦單位聯);

3)在珠海買房辦理的私人小汽車入出內地行駛牌證,並提交《房地產權證》;

4)自貨自運廠車申辦延期,須經得當地外經貿管理部門同意,並出具公函;

5)《粵港澳機動車往來及駕駛人駕車申請書》。

2、已備案的專業運輸車輛入出內地(港澳)行駛牌證延期。

1)合作企業的書面申請;

2)《粵港澳機動車輛往來及駕駛員駕車批准通知書》(內地承辦單位聯);

3)省財廳出具的指標使用費《收據》。

(二)辦事期限

在受理後1個工作日內辦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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