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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專業運輸車輛及駕駛員入出境行駛牌證指標復駛登記
發佈時間: 2006-08-30 19:23:18 文章作者: 文章來源:

二十三、專業運輸車輛及駕駛員入出境行駛牌證指標復駛登記

(一)辦事資料(未註明複印件需提交原件核對)

1、商號的書面申請;

2、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停駛憑證(原《受理回執》);

3、車輛角度為前進方向左側45度、尺寸為88mm×60mm的彩色照片4張;

4、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車輛登記文件》或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商業及動產登記局《所有權登記憑證/汽車》複印件;

5、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6、《粵港澳機動車往來及駕駛人駕車申請書》。

(二)辦事期限

在受理後4個工作日內辦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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