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專業運輸車輛及駕駛員入出境行駛牌證指標復駛登記
(一)辦事資料(未註明複印件需提交原件核對)
1、商號的書面申請;
2、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停駛憑證(原《受理回執》);
3、車輛角度為前進方向左側45度、尺寸為88mm×60mm的彩色照片4張;
4、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車輛登記文件》或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商業及動產登記局《所有權登記憑證/汽車》複印件;
5、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6、《粵港澳機動車往來及駕駛人駕車申請書》。
(二)辦事期限
在受理後4個工作日內辦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