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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辦證員管理
發佈時間: 2006-08-30 19:27:47 文章作者: 文章來源:

二十八、辦證員管理

(一)有關規定

1、專業運輸公司車輛數量未超過30輛的,可申請1名辦證員,30輛以上的,准予申請2名辦證員。

2、運輸公司辦證員不得同時受聘於4個以上(含)運輸公司。

3、運輸公司辦證員只能辦理本公司業務;東莞外經貿局辦證員只辦理本轄區的自貨自運廠車和私人小汽車入出內地行駛牌證業務。人大、政協辦證員只辦理本級(省級可以辦理各級)人大代表或政協委員的私人小汽車入出內地牌證業務。

(二)辦理《辦證卡》所需資料:

1、單位的書面申請;

2、《領取港澳車入出境車輛辦證卡登記表》;

3、工作證;

4、身份證;

5、近期正面免冠紅底大1寸彩色照片2張。

(三)辦理期限

受理後7個工作日辦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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