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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遇險後的注意事項
發佈時間: 2003-07-16 15:20:01 文章作者: 文章來源:

      大部分交通事故在發生的瞬間,駕駛員均可做出些避讓的動作,這些動作有的可以起到減輕事故損失的作用,有的則適得其反。所以,在車輛遇到緊急情況時,要做到以下五點:

    1.不要驚慌失措

       有關資料顯示,當發現緊急情況,尤其是知道事故已不可避免的一剎那間,幾乎所有的駕駛員都會出現一種極度緊張的狀態,全身顫抖,四肢發麻。此時有的駕駛員(A類)能保持清醒的頭腦,及時判明情況,採取正確的緊急避讓動作;有的駕駛員(B類)則驚慌失措,胡亂地做出一些避讓動作;還有的駕駛員(C類)則完全驚呆了,沒有採取任何避讓動作,眼睜睜地看著事故發生和蔓延。A類駕駛員能及時避免事故,使事故的損失減到最小程度;B類駕駛員能在事故後及時停車,但仍會有嚴重的事故損失;C類駕駛員則會造成連續事故,擴大事故的損失。造成這三種不同後果的關鍵在於駕駛員在事故初發時能否保持冷靜的頭腦。這除了駕駛員自身的素質外,還與平時的訓練有關。

    2.要先顧人後顧物

    駕駛員在做緊急避讓時,首先要考慮到避讓車輛與物資相撞會不會傷害到人。如果避讓會傷害到人,那麼即使會損壞車輛或物資也不能躲讓。車輛避讓要向有物資的一側,不能向有人的一側,寧讓物資受損失,也要保證人員不受傷害。

    3.要避重就輕

        許多司機在前方突然出現障礙時,習慣性地向左打方向盤,這是不可取的。正確的做法是選擇損失或危害較輕的一方避讓,盡可能地躲開損失較重和危害較大的一方。

    4.要先方向後制動

       在出現險情時,往往車速較高,如果先採取制動,容易延誤時機或造成車輛跑偏、側滑等情況;而先轉動方向盤,可以使車輛避開事故的中心位置,有時甚至能避免事故的發生。對於需要短制動距離的事故,最好是在打方向盤的同時採取緊急制動。

    5.要先他人後自己

        在事故發生後,應首先搶救處在危險中的乘客和受傷的群眾,不能為保自身安全而棄車離開現場。當車輛起火或有爆炸危險時,司機應將危險車輛駛離人群、工廠、村鎮,儘量減少事故車輛對人民生命財產造成的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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