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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使用車燈減少安全隱患
發佈時間: 2004-07-12 14:38:10 文章作者: 文章來源:

合理使用車燈減少安全隱患

 

車燈是汽車的“眼睛”,它有兩種功能,一是照明,二是裝飾。車燈種類繁多,常見的不僅有夜行照明燈、霧燈、轉彎時用於弧線照明的曲線燈,還有汽車後部的剎車燈、尾燈、倒車燈以及車牌照明燈等等。 車燈已經成為汽車漂亮的外形和功能的重要構成部分,但汽車車燈的最基本的作用———安全,卻常常被一些有車族忽視。  

記者從一些機動車檢測場了解到,每年年檢時,汽車車燈有問題的車輛比比皆是;有的剛買的新車,一經檢測,車燈也有發光強度不夠、配光性能不合格等問題。

汽車前照燈是國家強制性檢測的產品,是保障行車安全的重要部件之一,如果品質不合格,不但不能為駕駛員提供良好的照明,有些還會使對面的駕駛員和行人產生強烈的刺眼感覺,直接危及到人身安全。

    據了解,目前生產車燈大大小小的廠家有很多,生產工藝和技術水準良莠不齊,一些小企業生產的產品由於價格較低而在市場上佔有一定優勢;同時,由於消費者盲目追求前照燈的高亮度,使得價錢便宜、品質低劣的前照燈產品充斥市場。   

    一位從事汽車維修多年的人士說,車燈價格無從核對,配件真假難辨等問題,在目前的汽修行業比較突出。比如,換一個進口車的前照燈,不同的汽修廠家提供的東西五花八門:有原裝廠裝車時提供的產品,有這個汽車品牌授權在生產國專業廠家生產的產品,有合資產品,還有無證無照小作坊的產品。不同級別的產品,從外觀來看,相差無幾,但市場價格卻有不小的差距,品質更是參差不齊,普通消費者很難看出其中奧秘。但是,內行人不難看出,假冒偽劣的車燈光線很不均勻,而且比較散,或者十分耀眼,會使對方駕駛員看不清這邊來的車子,容易造成車禍。   

    車燈品質好壞,與交通安全、駕駛員的人身安全密切相關。專家指出,不僅如此,車燈用途各不相同,使用很有講究,對車燈的使用正確與否,也會直接影響到有車族的行車安全。   

    經常有司機抱怨,夜間行車時,看不清前面車輛的尾燈,不知道是尾燈發生了故障,還是什麼原因。尾燈指示不正常,往往會影響後車司機作出正確的判斷。   

    一方面是尾燈該亮不亮,讓司機猶豫不定;另一方面是遠光燈該暗不暗,讓人無處躲藏。   

    記者有次晚歸,朋友開車相送。駛過了一段寬闊的馬路後,車子拐入一條窄窄的雙向道,路邊沒有照明燈,路面坑坑洼洼。記者發現,儘管這條路窄得容不下兩輛並排的公交車,但是迎面而來的大卡車一輛接一輛。遠遠地,就能感受到大卡車那刺目的遠光燈,當交會車輛擦身而過時,記者面前的擋風玻璃白茫茫一片,那一雙雙白色的“大眼睛”,令人無法正視。   

    朋友說,一些用於運輸泥土、工程器械的大噸位車輛白天禁行,所以只好選擇夜晚進城,而對於這些卡車司機來說,開大燈已經成了習慣。   

    根據交通法規,夜間在照明不良的道路上,必須距對面來車150米以外互閉遠光燈改用近光燈;在窄路窄橋與非機動車會車時,不準持續使用遠光燈。為便於管理,交管部門對汽車照明燈(前大燈)、信號燈(包括轉向燈、方位燈、剎車燈等)在功率上也做了強制規定,比如:前大燈的瓦數不能超過55∼60W,信號燈的瓦數與顏色也分別有限制。

    據很多車主反映,夜間行車違章使用遠光燈是一個較普遍的現象。夜間會車時,對面的來車車燈大開,那兩道刺目的白光讓人頭暈目眩,晃得人睜不開眼,在短短幾秒內出現視覺盲區,這時開車人都會十分緊張,往往成為釀成交通事故的隱患。如果機動車與非機動車共用一道,那麼,遠光燈對來往車輛影響就更大。   

    因此,專家說,合理使用大燈,應做到會車時變成近光,會車後及時變回遠光,以放遠視線,彌補會車時造成的視線不清;通過交叉路口和超車時,應以變換遠近光來提示。

    此外,還應經常檢查剎車燈泡,正確使用轉向燈。轉向燈的開啟時間要掌握好,應在距轉彎路口30米至100米左右時打開。開得過早會給後車造成“忘關轉向燈”的錯覺,開得過晚會使後面尾隨車輛、行人毫無思想準備,往往忙中出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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