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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香港入出内地私家车通行深圳湾口岸新办业务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07-02-08 14:40:35 文章作者: 文章来源:

为配合深圳湾口岸的开通使用,经粤港过境汽车技术问题会谈商定并报省政府同意,我局定于200728开始受理香港入出内地私家车通行深圳湾口岸新办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0728217,目前已经受理正在轮候审批通行沙头角或皇岗口岸,且取证日期在200771日后的申请者,可以申请转向深圳湾口岸轮候审批。我局将按照原受理时间先后顺序排队轮候通行深圳湾口岸的审批,具体发证时间由我局另行通知。办事所需要的资料如下:商号的书面申请;《受理回执》。

期间不提出申请者,将继续按原申请通行的口岸排队轮候审批。

二、2007225日起,正式受理通行深圳湾口岸的香港入出内地私家车的指标新办申请,按现有的审批条件办理。

 

 

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00七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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