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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入出内地(港澳)行驶牌证延期登记
发布时间: 2006-08-30 19:16:18 文章作者: 文章来源:

八、入出内地(港澳)行驶牌证延期登记

(一)办事资料(未注明复印件需提交原件核对)

1、私人小汽车、公务车、出港商务车、自货自运厂车入出内地(港澳)行驶牌证延期。

1)商号的书面申请。

2)《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员驾车批准通知书》(内地承办单位联);

3)在珠海买房办理的私人小汽车入出内地行驶牌证,并提交《房地产权证》;

4)自货自运厂车申办延期,须经得当地外经贸管理部门同意,并出具公函;

5)《粤港澳机动车往来及驾驶人驾车申请书》。

2、已备案的专业运输车辆入出内地(港澳)行驶牌证延期。

1)合作企业的书面申请;

2)《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员驾车批准通知书》(内地承办单位联);

3)省财厅出具的指标使用费《收据》。

(二)办事期限

在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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