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登记
办事所需资料 (一)《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 (二)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 (五)属于机动车回收企业代理机动车所有人申请的,提交《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 (六)海关监管车辆,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七)属于异地委托报废的,提交报废地车辆管理所出具的机动车异地解体证明; (八)属于机动车灭失的,提交有关灭失证明。
办事流程 登记审核岗→牌证管理岗→档案管理岗。
办事期限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办理注销登记,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